法定數字貨幣有助于優化傳統法幣支付功能,緩解對私人部門支付服務的依賴,減少央行監管負擔和壓力,提高法定貨幣地位。同時,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還可解決貨幣政策傳導不暢、逆周期調控困難、貨幣“脫實向虛”、政策預期管理不足等現代貨幣政策困境。
在法定數字貨幣發行時,央行預先設定好四個前瞻條件,包括法定數字貨幣生效的三個前瞻條件:“時點條件”“流向部門條件”“信貸利率條件”,以及未來調整商業銀行對央行的歸還利率的“經濟狀態條件”。央行設計好前瞻條件后,通過信貸拍賣機制向商業銀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。在數字貨幣發行的當下,貨幣并不一定生效,而只有當未來央行設定的條件觸發時,貨幣才生效。通過這一設計,央行的貨幣政策操作不再局限于當下,而是能掌控貨幣的后續流通,不僅減少貨幣政策傳導的時滯,實現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,同時又達到貨幣精準投放的目的。